【獲獎名單公告】2023 年第一屆臺灣婦女、兒童人權教案設計競賽
以下獲獎資訊轉載自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公告網頁 聯絡資訊:一、 計畫聯絡人:國立東華大學幼兒教育學系陳楷萱、簡愛二、 地址:974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(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)三、 本競賽電…
以下獲獎資訊轉載自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公告網頁 聯絡資訊:一、 計畫聯絡人:國立東華大學幼兒教育學系陳楷萱、簡愛二、 地址:974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(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)三、 本競賽電…
為激勵全國教師、教保服務人員及師資生增加對於婦女與兒童人權的關注,關懷婦女與兒童在族群、社會、職場、家庭、宗教等各層面落實人權的現況,並培養師資生與教師對此議題的認識和思辨能力,將主題融入課程教案,以落實精進師資素質計畫之推動,並增進全國教師、教保服務人員、師資生互相觀摩學習的機會,特舉辦本項競賽。
一、本競賽活動分為幼兒園教案設計競賽及國小教案設計競賽
分為教師組及學生組,不能師生混合。每件作品得以個人或團體(一至四人)報名參加。
分為教師組及學生組,不能師生混合。每件作品得以個人或團體(一至四人)報名參加。
二、參賽資格:全國各師資培育大學幼教學程師資生、小教學程師資生、在職幼兒教保服務人員、在職小教教師。
三、各組將依據繳件先後順序受理審查。
(一)每件作品至多四人共同製作
(二)需繳交「書面資料(簡章附件 1-6)」
(三)繳件內容需包含以下項目:
(四)主辦單位收到報名資料後,將回覆電子郵件確認收到。
(一)資料繳交時間:自即日起至 112 年 4 月 10 日(星期一)止,紙本資料以郵戳為憑,電子郵件以參賽者寄送時間為準。
(二)公告得獎名單:112 年 5 月 10 日(星期三)上網公布結果並後續發函通知。
(三)頒獎日期:112 年 5 月 21 日(星期日)於國立東華大學教育學院。
(四)投稿教案無論得獎與否皆不寄回;投稿者若要求寄回,請註明並檢附回郵信封及郵資。
(一)聘請現職教師及相關領域專家人士組成評審團隊進行審查
(二)審查標準如下:
評分規準 | 參考構面 | |
內容及理念 | 30% | 教案設計理念與教學目標明確分析學習者需求,掌握議題教育精神。 |
教學與創新 | 40% | 教學活動的設計,與所實施教育階段的適切性內容,符應素養導向教學原則,教學策略採用的多元性與互動性,突破或轉化傳統的思維模式與作法。 |
評量機制 | 30% | 評量設計與教學目標間的關連性、形成性與總結性,評量方式的兼顧,多元評量的策略運用 |
(一)凡報名者皆可獲贈台灣好世協會出版品,可任選搭配不同書籍,一份報名表索取書籍全部加起來最多 10 冊,郵資由主辦單位支付。
(二)於報名表勾選欲索取之書籍及冊數,主辦單位收到報名表後,根據勾選需求寄書給該報名表之通訊作者。數量有限,以報名順序為依據,先選先得,索罄不補。
教師組
經評審委員評分後,錄取獎項有:
上述獎項將公開頒發獎狀乙紙,得獎作品需無償授權收錄於婦女、兒童人權教案設計競賽成果冊於相關活動進行展覽。競賽作品未達優良基準者,得予從缺;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情形綜合調整各組獎勵名額或增設佳作,以資鼓勵。
學生組
經評審委員評分後,錄取獎項有:
上述獎項之指導教師(共 3 名)皆致贈文具費用 2,000 元。
上述獎項將公開頒發獎狀乙紙,得獎作品需無償授權收錄於婦女、兒童人權教案設計競賽成果冊於相關活動進行展覽。競賽作品未達優良基準者,得予從缺;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情形綜合調整各組獎勵名額或增設佳作,以資鼓勵。
教師組
經評審委員評分後,錄取獎項有:
上述獎項將公開頒發獎狀乙紙,得獎作品需無償授權收錄於婦女、兒童人權教案設計競賽成果冊於相關活動進行展覽。競賽作品未達優良基準者,得予從缺;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情形綜合調整各組獎勵名額或增設佳作,以資鼓勵。
學生組
經評審委員評分後,錄取獎項有:
上述獎項之指導教師(共 3 名)皆致贈文具費用 2,000 元。
上述獎項將公開頒發獎狀乙紙,得獎作品需無償授權收錄於婦女、兒童人權教案設計競賽成果冊於相關活動進行展覽。競賽作品未達優良基準者,得予從缺;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情形綜合調整各組獎勵名額或增設佳作,以資鼓勵。
一、參賽作品連同書面資料一併繳交。
二、活動報名表、參賽作品封面、教案主題網/單元課程架構圖+詳案、授權暨承諾書、參賽身分證明/切結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、形式審查表等,請參見附件一~六。
三、婦女、兒童人權教案設計涵蓋內容: 教案內容以一完整主題為範圍,並以 4 節課為原則進行設計,內容涵蓋:教學設計理念說明、主題或單元架構圖/表、學習單元設計,諸如:學習重點、適用學習領域、學習對象、學習目標、學習活動設計、評量規劃、教學資源、教具與教學媒體應用、教學(設計)省思與建議等,詳細請參酌附件四。
四、教案書面資料以 20 頁為限,含圖片、表單、學習單附件等資料。
五、授權暨承諾書請參見附件四;參賽身份切結書及其他相關證明請參見附件五。
六、教案設計相關資源:有關教育部發布令公告之各領域、「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」、各科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」附件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以關鍵字「課程綱要」搜尋下載
一、開放報名:即日起至 112 年 4 月 10 日(星期一)止。
二、於「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」官方網站下載教案競賽格式範例、報名表。
三、繳交完整稿件(112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一止):
(一)紙本資料: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寄到「974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 號,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」收,並註明「第一屆台灣婦女、兒童人權教案競賽稿件」。
(二)電子檔:請寄電子郵件至此競賽電子信箱[email protected]。
一、所有參賽作品,請依照本公告辦理報名,需同時寄送「紙本資料」及「電子檔」才算完成報名手續;兩項只完成一項者,視為報名資格不符(資格不符者,恕不退件;如需退件者,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)。
二、所有參賽作品內容應保證作品為原創作品、無抄襲仿冒情事,如經發現一律註銷參賽資格。
三、非經授權之圖片與文字一律不得應用(若引用他人資料需註明出處及來源),若違反著作權相關之規定或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,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四、比賽得獎作品,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,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項。
五、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,如有需要請自行留存資料與檔案。
六、已參加過其他公開競賽之得獎作品,不得重複參賽。如發現違反相關程序和規定且經評審會議或相關機關議罰者,立即註銷參賽資格,若已獲獎,則追回獎勵。
七、所有獲獎教案需無償授權收錄於台灣婦女、兒童人權教案設計競賽成果冊,於相關活動進行展覽。
一、計畫聯絡人:國立東華大學幼兒教育學系陳楷萱、簡愛
二、地址:974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 1 號(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)
三、本競賽電子信箱:[email protected]